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拉萨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拉萨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公安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公安业务各类政务、警务信息和群众关心关注关切急难愁盼问题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管理,增强公开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一)组织机制健全。按照市政府关于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公安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拉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根据2022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拉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拉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发布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介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发布,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在网站开辟“建议提案”专栏,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建议和建言献策提案的答复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栏目,2022年共处理各级网民留言及政府网站领导信箱150件,接听办理群众来电咨询475件,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25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2241件,通过平安拉萨微信微博等发布信息4499条。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复议和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对相关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升级,建立月通报调度机制,狠抓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开展业务培训2次,月通报调度8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923

行政强制

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0.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文字表述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极力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任务,设置AB岗,对各县(区)公安局、局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准确性”。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和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用户体验、畅通沟通渠道,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安全、准确,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评,有效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三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