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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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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

一、拉萨市公安局汇总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二、拉萨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三、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四、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五、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六、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是拉萨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拉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

10.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1.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2.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拉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6.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拉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

2.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

3.收集证据材料。

4.抓捕或控制犯罪嫌疑人。

5.追缴赃款赃物。

6.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7.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

8.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

9.预防犯罪。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

2.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

3.暴(骚)乱事件。

4.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

5.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6.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7.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8.向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9.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特殊任务。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拟定我市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指导我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3.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4.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5.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日常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6.对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7.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员进行管理、惩戒和教育。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公安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

(一)拉萨市公安局部门本级

拉萨市公安局设1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10个副县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警务保障部、政治部等(具体略)。

(二)拉萨市公安局下属单位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县级)内设机构13个(均为正科级),包括综合管理大队、执法监督大队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县级) 内设机构9个(均为正科级),包括综合管理大队、执法监督指导大队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县级) 内设机构14个(均为正科级),包括综合管理大队、政工人室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正科级) 内设机构3 个(均为正科级),包括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和拉萨市公安局看守所、拉萨市公安局拘留所。

   拉萨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具体略)

第二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

拉萨市公安局汇总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202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139,970.77万元,支出总计139,970.7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4930.97万元、支出减少14930.97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人员及项目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7,23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08.09万元,占99.76%;其他收入328.24万元,占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9,97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98.13万元,占66.01%;项目支出47,572.64万元,占33.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6,908.09万元,支出139,642.5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993.65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人员及项目变动。支出减少17993.65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人员及项目变动。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34.44万元,主要是2025年初预算部分资金财政以初结转结余下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93.65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人员及项目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4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1万元,占0.01%;公共安全支出108277.61万元,占77.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03.59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4725.55万元,占3.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出5632.10万元,占4.03%;住房保障(类)支出5770.94万元,占4.13%;其他支出5414.23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71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4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项目追加及人员增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9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29.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968.8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80.09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运行。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71万元,占0.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0.79万元,占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20]34号)文件精神,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检查预算执行进度并向分管财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业务部门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全市财政系统各类预算绩效培训班,不断提高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制度,编制部门预算、编报说明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为下一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拉萨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4968.8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5.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8%;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712.97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拉萨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5.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40,253.4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3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7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5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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