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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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市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受普卫东书记、代利刚局长委托,4月22日下午,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建华在市公安局615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县(区)局、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政治部副主任次仁多吉同志主持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政治部副主任纪雅静同志传达了《王君正书记在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政治部副主任唐辉同志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任务。最后,徐建华同志就如何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政治安全的主力军,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夯实执政基础、确保政治安全的角度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让全体民辅警都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来,做到人人参与,参与宣传,参与创建,讲民族团结进步之话,行民族团结进步之事,由上至下全力打通全市公安机关的“任督二脉”,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延伸至辖区每一个角落,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力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全市公安机关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标分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由专人负责,不仅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更要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九进”工程,要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三是持续夯实群众基础服务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和各项基础性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和公安基层民警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在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及扶贫帮困上功夫,要积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基础。四是强化学习和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全市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战大练兵,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组织民辅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全面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一是利用各单位宣传阵地、警务站LED长期滚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民族团结进步警务动态和民族团结故事。三是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大力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四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为契机,深入辖区点对点、面对面,面向各族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服务各族群众方面的便民利民举措,提升各民族群众法治意识的同时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五是利用警察节、民族团结月等时间节点,各警种部门要继续围绕反诈防骗、预防犯罪、交通安全、毒品预防、治安防范、普法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和反暴恐等方面开展多维宣传,有力提升各族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六是以“我们的节日”活动为契机,利用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大力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联谊活动。七是持续发挥好局警史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充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内涵,深入挖掘英模人物身上体现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主题内涵,与学校建立合作教育联系,组织辖区群众代表来参观,让警史馆成为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普法教育的重要基地,全力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最后,徐建华同志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落实,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认真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2025年西藏自治区如期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