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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吸毒!这2人被拉萨公安抓了!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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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凌晨,拉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查人员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联合那曲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侦查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当日凌晨2时许,嫌疑人韩某(化名)和购毒人员梁某(化名)在太阳岛附近交易毒品,侦查人员迅速上前将交易结束后准备离开的两人抓获。当场从购毒人员梁某处缴获疑似冰毒1小包,从嫌疑人韩某身上缴获毒资500元、疑似冰毒10小包、疑似麻古三粒、贩毒时所用手机一部。

随后,侦查人员将上述二人带回禁毒支队进行尿检。经尿检,结果均呈"阳"性,含甲基安非他明成分。

经讯问:嫌疑人韩某交代了自己贩卖毒品和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经过;购毒人员梁某交代了自己购买毒品、吸食毒品的违法经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梁某已被行政拘留。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毒品是一条“底线”

无论是谁

只要触碰了这条底线

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其实,毒品

以各种你想不到的方式

混迹到我们生活中

......

比如一根烟

比如一杯饮料

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都很常见

但它们都可能是毒品的外包装

请大家不要随意接受

陌生人的香烟或饮料

小编提醒:吸毒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危害社会,一旦染上毒瘾将难以戒掉,希望广大群众要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不断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切莫染上毒品而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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