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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杜绝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规定,现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部分机动车公布如下,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前往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业务,自公告之日起,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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