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反诈骗中心陆续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100余万元(上)
刑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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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一)
近年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紧密围绕“服务民生、保障权益、减少群众损失”主线,以任务为基础、以行动为抓手、以宣传为重点,在积极开展案件侦破的同时及时“冻结”资金、返还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近期,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168张,陆续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07万余元。
7月23日15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刘某报警称:其在某交友网站上结识了嫌疑人王某,并与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王某诱导其在网络虚假股票网站进行投资,被骗现金70万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侦查人员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并于7月26日,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18张、资金900万余元。经多方核实确定,冻结金额中有35万元系刘某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9月16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已将追回的35万元,返还至被害人刘某的账户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
9月8日18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张某报警称:当日15时许,有人冒充某借贷平台客服,打电话告知其在某借贷平台上有透支额度,若不注销将影响其个人征信。
同时要求其在某借贷平台上借款,并转入对方的提供的银行账户内,被骗现金3万余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9月15日,成功冻结银行卡3张、资金21万余元。经多方核实确定,在被冻结的金额中,有2万元系被害人张某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9月17日至21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陆续向被害人张某返还2万元被骗资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
8月27日17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边某报警称:其在微信某金融群内被一陌生男子以代充值为幌子,骗取现金45万余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9月10日,成功冻结银行卡30余张、资金20余万元。经多方核实确定,在这些被冻结金额中,有8500元系被害人边某的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9月17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已将追回的8500万元,返还至被害人边某账户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