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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反诈骗中心陆续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八万余元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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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返还工作。近期,拉萨市反诈骗中心严格按照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各项规定,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16张、资金12万余元、返还被骗群众资金8万余元,切实为广大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1年1月9日21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付某报案称:当日,其接到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后对方以办理贷款需要交纳验证金为幌子,骗取其现金49998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案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月20日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3张、资金2万余元。经调查确定,被冻结金额中有9999元系被害人付某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相关规定,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17日,已将追回的9999元,返还至被害人账户内。

2020年8月27日17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李某报案称:2020年6月,其在某微信群内结识了一位陌生人,对方冒充某网络维护从业者身份,以国外无法登陆国内金融交易账号,要求其帮忙操作为幌子,被骗取现金45万余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案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20年9月7日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10张、资金18万余元。经调查确定,被冻结资金中有5万元系被害人李某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月29日,将追回的5万元,返还至被害人账户内。

2021年1月31日13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色某报案称:当日11时许,嫌疑人发微信冒充其妹妹,并要求其将微信账号及支付密码告知对方,后微信账户内现金有9096元被盗刷,请求派警查处。

接案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其账户内的9096元现金已被诈骗分子转入第三方交易平台。随后,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的9096元现金追回,并转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内。

2020年2月24日17时许,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被害人张某报案称:2月20日,其在微信群内添加了一名“出售口罩”的微信号为好友,后对方以出售医用口罩为幌子,骗取其现金12500元,请求派警查处。

接案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20年2月28日成功冻结涉案银行卡3张、资金4万余元。经调查确定,被冻结金额中有12500元系被害人张某被骗资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2月2日,将追回的12500元,返还至被害人账户内。


拉萨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骗意识,凡是涉及到资金转账、扫二维码、索要验证码的,都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如若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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