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警务新闻

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数额巨大入室盗窃案

达孜区公安局

浏览量:

打印

按:全市刑侦部门破案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充分发挥刑警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经过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一起数额巨大入室盗窃案件,极大地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021313日,达某向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爷爷卧室存放现金的木箱被盗,被盗现金53千余元和藏装一件”。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民警会同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初步侦查和现场勘察,案件发生在13日凌晨2时许,被盗木箱就放在索某(报案人爷爷)的卧室内,案发时索某正在家中睡觉,期间索某隐约感到家中有动静,以为在做梦便没有起来查看。经勘验现场其他部位没有翻动的痕迹,门窗都完好无损没有撬动痕迹,分析嫌疑人对索某家中情况十分了解,为熟人作案。同时鉴于涉案金额巨大,刑警大队侦查民警立即将案件情况向区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指示:“要求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挽回群众损失,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通过专案组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达某某和罗某,并在拉萨市柳梧新区和林周县边林乡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达某某和罗某依法抓获。

现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达某某与被害人索某系亲戚关系,达某某在一次拜访索某家时,得知索某家中卧室木箱中存放了大量现金,于是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2021310日达某某与罗某取得联系,并在林周县边林乡某茶园会面商谈准备前往索某家中实施盗窃。312日,达某某驾驶藏A****车辆,载着罗某由林周县前往达孜区章多乡索某家中实施盗窃。13日凌晨2时许两人到达索某家后,罗某负责在外围放哨,达某某翻墙进入索某家中实施盗窃,乘索某熟睡时盗走存放现金的木箱,两人得手后驾驶车辆离开。到达达孜区雪乡小学桥上时,二人用石头将木箱砸开,木箱内有现金53千余元和氆氇藏装一件,二人将现金平分,氆氇藏装由罗某拿走,并将木箱丢弃于河中,后分别返回林周县和柳梧新区。

目前,民警已依法追回被盗现金1万元和氆氇藏装一件,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