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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区公安局涉案文物发还移交 有效遏制违法犯罪

达孜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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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文物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525日上午,拉萨市检察院组织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文物馆,市文物局、市公安局、达孜区检察院、达孜区文物局等相关单位在达孜区公安局办公大楼前召开了涉案文物发还仪式。达孜区公安局组织刑警大队等各相关部门参加了发还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马丹增,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文物局党组书记尼玛旦增,西藏博物馆党委书记、副馆长拉巴次仁,拉萨市文物局局长劲永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拉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索朗曲培,区委常委、副区长许俊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达珍,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格平等领导同志出席发还仪式。同时邀请了塔杰乡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文物发还仪式。



仪式上,拉萨市检察院明马丹增检察长、自治区文物局尼玛旦增书记分别就涉案文物发还工作作了讲话。达孜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格平代表达孜区公安局就案件侦破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


格平副局长指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保护国家文物安全,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下步工作中,达孜区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维护国家文物安全、保护国家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主力军作用,按照“打团伙、追逃犯、缴文物、查资金、摧网络”的要求,夯实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基础,对文物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确保达孜区文物一件不流失、一件不损伤,为创建“平安达孜”、“和谐达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最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向达孜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赠送了“忠于职守打击犯罪、保护文物守护文明”的锦旗。达孜区公安局将所有暂存涉案文物全部正式移交西藏自治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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