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支队精准施策迎测评 持续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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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3日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全面落实整改拉萨市文明办关于《中央文明办复查组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涉及公安机关整改工作事项,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迅速行动,重点对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和城乡结合部进行严查整治,扎实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一直都是治安管理支队常态化工作。今年来,拉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办证及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做好文明城市复牌迎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通知,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全力推进我市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开展清理整治
今年来,各县(区)公安局治安部门牵头,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单位内保等部门联动联合,多次组织警力开展以“依法文明养犬、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的流浪犬、无主犬和弃养犬巡查收容整治专项工作。城区内各安检站严格按照《拉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前往布达拉宫广场、宇拓路、大昭寺广场、罗布林卡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遛狗的人员进行劝解,以上路段不得遛狗。
多措并举,统筹协作,巩固清理整治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确保我市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开展顺利,巩固清理整治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力确保我市流浪犬隐患不再反弹。主要包括:
各护城河检查站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携带犬只进入拉萨市的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于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的犬只一律不得进入拉萨市内,犬只统一送至流浪犬收容中心进行统一保管。
拉萨市城区内各安检站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没有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证、没有按规定用牵引绳牵引的犬只一律不得进入罗布林卡、布达拉宫广场、大昭寺广场、宗角禄康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各县(区)公安局、派出所、警务站、检查站等部门全力开展自查工作,除工作用犬外,绝不允许私自喂养流浪犬,并对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流浪犬进行清理收容,并及时将捕捉的犬只运送至拉萨市流浪犬收养中心。
下一步工作中,治安部门将秉承“服务群众、科学治理”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对流浪犬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巩固整治成效,有效回应群众期盼,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保障居民出行人身安全,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健康、适宜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