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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反诈】抓!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人员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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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坚持以打促治、以打促防的工作举措,持续开展对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严打整治工作,强化与各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度细致经营涉案线索,于近日成功抓捕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1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收缴银行卡及U盾9套,将电信网络诈骗遏制在萌芽状态,有力清理了社会治安毒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4月7日,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中国银行北京中路支行推送线索:4名人员疑似受他人指使,开办银行卡及U盾,请求派警查处。   

接线索后,拉萨市反诈骗中心侦查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核查,侦查人员发现4人皆为来拉务工人员,此前4人遇到一男子以承诺支付每人每天280元的工费为由,让4人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随后,侦查人员通过线索深挖、调查追踪,锁定嫌疑人索某(化名),并将其传唤至拉萨市反诈骗中心接受审查。


(侦查人员收缴的银行卡和U盾)

经过调查审讯,现查实:今年4月,嫌疑人索某结识了一名外地男子,该男子承诺以每张5000元的价格从索某处收购银行卡(含U盾)和电话卡,受利益驱使,索某先后组织9名人员前往区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营业网点开办银行卡和U盾,但遭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及时阻止。同时,侦查人员根据索某提供的线索,于4月11日,在德吉北路成功将索某的“上家”李某(化名)抓获,并带回反诈骗中心进行审查。     


(侦查人员收缴的银行卡和U盾)

经调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和电话卡,并准备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2日,侦查人员根据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线索反馈,抓获4名非法办理银行卡的人员,成功拦截“两卡”的违法办理。   


(侦查人员收缴的电话卡)

目前,犯罪嫌疑人索某、李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反诈骗中心已依法收缴涉案银行卡及U盾9套,案件审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买卖银行卡有哪些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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