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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丨酒后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难逃惩罚!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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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一秒

后悔伴随一生

然而

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的红线

近期,拉萨交警查处了一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现进行统一曝光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3月28日06时27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C0288

违法人姓名:嘎***

酒精浓度:101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6时36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9837X

违法人姓名:次*

酒精浓度:147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7时14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一段百益超市路口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JX806

违法人姓名:落***

酒精浓度:10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7时34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一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W589LF

违法人姓名:沙**

酒精浓度:100mg/100ml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五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

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生命无价

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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