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酒后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难逃惩罚!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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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一秒
后悔伴随一生
然而
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触碰法律的红线
近期,拉萨交警查处了一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现进行统一曝光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5年3月28日06时27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C0288
违法人姓名:嘎***
酒精浓度:101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6时36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9837X
违法人姓名:次*
酒精浓度:147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7时14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一段百益超市路口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JX806
违法人姓名:落***
酒精浓度:10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4月4日07时34分
违法地点:曲米路一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W589LF
违法人姓名:沙**
酒精浓度:100mg/100ml
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
↓↓↓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五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
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生命无价
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