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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停车又扔东西?交警:记分罚款一并算!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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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10时50分许,尼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G4218雅叶高速尼木段,车牌号为藏FB12**的小型汽车违法停在行车道内,未设警示标志,驾驶人欧某还向高速桥梁下抛物。

接报后,大队迅速核查,一方面调取沿线监控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联系欧某接受调查。调查过程中,民警听取了欧某的陈述和申辩,结合证据链核验,最终确认欧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经民警交通安全教育,欧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诺今后将严格守法,对自身及他人安全负责。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欧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上

违法停车、车窗抛物等行为

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给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带来极大隐患

请广大驾驶员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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