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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拉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49号建议的答复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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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对拉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49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解决麻江乡搬迁群众户口迁移的建议

【办理结果】

(A)类

拉公办案字〔2022〕9号                签发人:代利刚

对拉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1-49号建议的答复

次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麻江乡搬迁群众户口迁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尼木县麻江乡搬迁群众户口迁移意向调查情况

当前尼木县麻江乡辖区户籍人口户数623户,人数2914人。前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156号)、《关于引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44号)、《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藏脱指〔2020〕18号)、《拉萨市推进极高海拔地区农牧民生态搬迁实施方案》政策要求,尼木县麻江乡60户搬迁至堆龙德庆区(德吉康萨原址在经开区辖区)。

户口迁移问题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54号)基本要求中的第二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牧)业专业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把农(牧)业转移人口强制“拉进城”或“被落户”。我局对麻江乡辖区60户搬迁群众户口迁移问题进行走访了解辖区搬迁群众主要疑虑,搬迁群众认为户口集中迁移到现在居住地,平时生活中虽会带来许多方便,但由于各乡镇享受的惠农政策,矿资补贴、草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虫草采挖等不一样,如果户口统一迁移到搬迁地,后期在享受相关惠民政策方面担忧得不到保障,给群众带来诸多疑虑。

二、针对您提出的尼木县麻江乡搬迁户群众户口迁移意向调查情况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安厅《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一是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强化引导群众在搬迁地落户,全力做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工作。二是组织该辖区民警深入搬迁群众了解群众生活、思想动态,广泛吸收搬迁群众意见,加大户籍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力争搬迁群众在搬迁地落户的意愿。三是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专班加大相关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

感谢您对搬迁群众户口迁移问题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拉萨市公安局          6538034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6189639

拉萨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5日

                                                          

抄报:市人大办公室代联科、市政府督查室              

拉萨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印发

责任编辑:杨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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