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6号(B类043号)提案的答复
- 【届次】:
自治区第十二届 第一次
- 【编号】:
第136号(B类043号)
- 【提议人】:
桑林·才旦旺姆
- 【承办单位】:
市局办公室
- 【办复类型】:
B类
- 【答复方式】:
网上答复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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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6号(B类04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治理共享单车管理的意见的提案
(B类)
拉 萨 市 公 安 局
拉办案字〔2023〕4号 签发人:巴桑多吉
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36号(B类043号)提案的答复
桑林·才旦旺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共享单车管理的意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情况
当前我市共有迅驰和青桔2家共享电动车公司在运营,按照拉萨市委、市政府前期总体安排部署,我市共享电动车允许13000辆上牌注册登记运营,因青桔共享电动车在后期私自投放7000余辆,既未上牌又乱停乱放严重。交警支队多次约谈青桔公司负责人,要求签订整改承诺书,但收效甚微。在今年我市迎接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多次召开共享电动车乱象治理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交警大队、派出所、警务站以及城管委联动执法,针对主干道、背街小巷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清理,截至目前共拖离暂扣、清理路面乱停乱放车辆2200余辆,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
二、加大未佩戴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按照交警支队常态化开展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针对共享单车超员超载、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未成年骑行共享单车现象,路面交警在执勤过程中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教育,今年以来,截止目前共查处共享电动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12000余起,对未佩戴头盔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安排路段学习教育,共批评教育30000余人次,劝阻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150余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你提出的共享电动车治理意见建议,交警支队在今后工作中将作为参考意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联系共享电动车公司和城管委,合理设置停车点,确保共享电动车有序停放,在使用过程中做到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我市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拉萨市公安局 6538034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659912
拉萨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7日
抄报:市政府督查室。
拉萨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责任编辑:杨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