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预案
公安局
浏览量:次
为有效防范洪涝灾害、极端天气以及阶段性干旱带来的多重风险。根据公安部、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优势,最大限度转移受灾群众,及时抢救伤员,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主动担当、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公安职能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依法打击一切影响社会稳定和灾区救援工作的违法行为。
(三)坚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提早动手,坚持常态隐患排查,确保处置在早,化解在小,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四)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密切联动协作,同向发力、同步行动,形成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贯通协作、密切配合的整体。
二、预案启动
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的应急级别,组织警力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Ⅰ(红色)、Ⅱ(橙色)、Ⅲ(黄色)、Ⅳ(蓝色)级)
三、工作任务
(一)交通管控。一是交管支队要加大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做好道路保通工作,提前规划确定备用通道,有效做好远端车辆分流,确保市区道路畅通、有序。二是各县(区)公安(分)局要加强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对设在各村庄路口、道路复杂地段、交通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警示牌进行检查,在隐患路段增设警示牌,提醒车辆缓慢行驶通过。同时,加强各辖区路段的交通巡查和检查站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区内和国道沿线重要路段、雨水聚集路段进行清扫和疏通,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四是组织专门力量为抢险救援车辆、物资供给车辆开道,途经县(区)要加强道路的控制和车辆疏导,确保受灾群众快速安全转移、抗洪抢险救援车辆、人员、物资及时到位。五是治安管理支队通知全市各级护城河检查站为救灾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通知全市各级护城河检查站协助交管做好远端车辆分流,防止灾区发生车辆拥堵、滞留。
(二)社会面防控。各县(区)公安(分)局一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辖区各相关维稳力量,全力做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和联动机制。二是要组织警力前往灾区或隐患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工作;做好救灾物资集放地的安全防范工作及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发生哄抢物资事件;及时发现并排除属地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社会秩序平稳正常。三是要始终保持对城镇复杂局势的敏感和重点乡镇的管控,加强灾害事故易发地段、重点单位、水电油气、医疗通信等关键基础设施定点守护和巡逻巡查力度,督促落实辖区重点单位、重要目标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绝对安全。
(三)违法犯罪打击。对灾区发生趁灾盗窃、抢劫、抢夺、诈骗、造谣、哄抢公私财物、哄抢救灾物资、假借防汛救灾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防汛设备、水文测报设施、电力、通讯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四)指挥调度。根据灾情程度和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启动公安机关应急响应等级,统一指挥信道,及时调动警力、装备、物资等进行增援,指导各分控室做好指挥调度和视频监控工作。
(五)宣传报道。宣传部门积极开展公安机关汛情应对处置相关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公安民警抗灾抢险先进事迹,及时开展战时慰问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协调,恪尽职守。
2.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应急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信息互通和对接衔接。
3.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联络畅通,严防通讯联络不畅延误施救工作。
4.进入汛期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要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防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