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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拉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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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从6月中下旬开始,我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对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4大类产品进行严格监管,进一步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杜绝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行为。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今年的“利剑”行动共有3个整治重点。“利剑1号”行动重点监管小白菜、莴苣、黄瓜等蔬菜产品和草莓等水果产品,压实生产企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打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66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未按要求检测或自我承诺并出具合格证等行为。

“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禽肉、牛猪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肉牛肉羊集中育肥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肉禽尤其是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肉牛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利剑3号”行动,对我区仅有的两家水产养殖场(点)实施全覆盖、全时段监管,确保我区人工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对外来水产品质量开展整治,及时关注农业农村部门进入市场抽检水产品质量的检测信息,分析外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厉打击外来水产品运输车、暂养池等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重点问题,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对大案要案实行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程序。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已累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5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49家次,开展监督抽查样品454批次,发放宣传材料10247份,发现质量安全问题1件,销毁问题产品0.1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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