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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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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概况

一、拉萨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拉萨市公安局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2018年度决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概况

一、拉萨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公安局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含110便民警务支队)、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等5个部门。

二、拉萨市公安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 部门职责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是拉萨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拉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

10.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1.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2.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2.维护城乡道路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6.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勘察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

2.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

3.收集证据材料。

4.抓获或控制犯罪嫌疑人。

5.追缴赃款赃物。

6.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7.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

8.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

9.预防犯罪。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主要承担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

2.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

3.暴(骚)乱事件。

4.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

5.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6.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7.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8.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9、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特殊任务。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拉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拟定我市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指导我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3、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4、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5、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日常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6、对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7、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员进行管理、惩戒和教育。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正县级)内设机构24个(正县级3个,副县级19个,正科级2个)包括办公室、警务保障支队、政治部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县级)内设机构17个(均为正科级),包括政工监察科、办公室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县级) 内设机构16个(均为正科级),包括政工监察室、办公室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正县级) 内设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总务科等(具体略)。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县级) 内设机构2个(均为正科级),包括拉萨市看守所、拉萨市拘留所。

第二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18年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决算收入194915.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227.9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687.46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57408.17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结转和结余资金37507.25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与2017年决算收入比较情况。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94915.42万元,比2017年(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145181.01万元)增加49734.41万元,同比增加34.26%。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人员工资、项目资金等。

(二)与2018年年初预算比较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1255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14万元,项目支出20896.23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194915.42万元,比年初预算资金增加6940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追加了人员工资、项目资金等。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57408.17万元,同口径比较比2017年(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数106446.06万元)增加50962.11万元,同比增加47.88%。其中基本支出113850.5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2.33%,主要是因为工资结构性调整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43557.6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7.67%,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各种公安业务项目。

决算支出结构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5740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92.7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24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70.5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153.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48.32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57408.17万元,同口径比较比2017年(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数106446.06万元)增加50962.11万元,同比增加47.88%。其中基本支出113850.56万元,占总支出数的72.33%,主要是因为工资结构性调整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43557.61万元,占总支出数的27.67%,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各种公安业务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408.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92.7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24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70.5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153.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48.32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328.03

1326.03

1.因公出国(境)费

5.47

5.47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

2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

2

2.公务接待费

3

1.8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0

1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7

17

3.公务用车经费

1319.56

1319.5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19.56

1319.56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979

979

注:根据部门决算统计口径,“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328.03万元。同口径比较比2017年(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303.74万元)增加24.29万元,同比增加1.86%。主要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使用频率高,运行及维护成本增加。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5.47万元(本级支出4.2万元,刑警支队支出1.27万元)。同口径比2017年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1.94万元) 减少6.47万,主要原因为财政下达专款。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费支出1319.56万元。同口径比较比2017年(2017年公务用车费支出1288.59万元)增加30.97万元,同比增加2.40%。主要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使用频率高,运行及维护成本增加。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8万元。同口径比2017年 (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22万元) 减少1.42万,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九条要求》、区《约法十章》,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数15740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3850.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为43557.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周转房维修维护、干部培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民警人身伤亡保险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8261.90万元(财政资金占100%),其中货物4326.26万元,工程3935.64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015.31万元(财政资金占比100%),主要为货物类采购资金,结转下年4246.5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拉萨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共有房屋面积110705.5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2553.84平方米,业务用房45556.27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2595.43平方米。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车辆979辆,其中轿车504辆,越野车23辆,小型载客汽车1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40辆,其他车型395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检查预算执行进度并向分管财务领导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业务部门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

2018年,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参加拉萨市财政局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际工作基础,2018年涉及绩效项目19个(含1个部门整体支出),涉及资金46134.38万元。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8年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拉萨市公安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无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8年拉萨市公安局继续实施重点项目建设为智慧城市建设,2017年拉萨市财政局通过下达一般地方债券1600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度拉萨市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73.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或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例如: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财政性资金: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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