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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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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拟定我市监所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指导我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好管理、教育转化、矫治治疗、深挖犯罪、信息化建设、建设保障、生活卫生及公安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工作;

3、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开展对策调研和情况分析,检查指导公安监管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4、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5、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日常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6、对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

7、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员进行管理、惩戒和教育;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为副县级行政单位,隶属拉萨市公安局,下设拉萨市看守所(副科级)、拉萨市拘留所(副科级),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31.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1.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31.04万元,2022年执行数减少530.06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数人员减少,经费结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481万元,占8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7万元,占7.24%、卫生健康支出165.97万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占5.4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25.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61.15万元,下降24.54%。主要是2023年度财政供养人员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55.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5.53万元,上升100%。主要是经费增加了疫情防控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9.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0.14万元,下降15.47%。主要是财政供养人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0.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24万元,上升100%。主要是2023年安排了高龄老人特殊津贴资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万元,上升100%。主要是安排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5.54万元,下降25.19%。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7.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01万元,下降15.45%。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0.11万元,下降15.47%。主要是财政供养人数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2.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61.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999.57万元(基本工资343.32万元、津贴补贴939.1万元、奖金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9.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4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7万元(失业保险0万元、工伤保险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8.98万元(加班补助75.83万元、休假探亲123.15万元)、住房公积金1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6万元(生活补助2.58万元、医疗费补助16.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16万元)。

公用经费180.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05万元(办公费14.7万元、印刷费2.12万元、手续费0.3万元、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维修()4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工会经费25.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3万元,其中食堂补助6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102.12万元,压缩74.47%,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车辆购置工作。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以资产登记为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七、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情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预算3031.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1.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

八、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3031.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1.04万元,占100%

九、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度支出预算303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31万元,占73.98%;项目支出788.73万元,占26.0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66万元,增长11.5%。主要是2023年预算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以资产登记为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度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2个,资金3031.0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5.14万元,地方资金107.49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个,分别是:党建经费3.8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49%;公安局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0.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02%;公安局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活动经费0.5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07%;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等标准3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1.84%;公安局三大节日离退休干部慰问经费3.7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48%;业务经费262.6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3.3%;公安机动经费5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8%;公安局辅警公用经费及维稳补助10.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2%;参与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临时补助90.2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44%;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住宿费3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24%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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