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执法监督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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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坚持领导、把准方向上下功夫。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自治区、拉萨市主要领导同志调研公安工作时的系列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公安建设不动摇,以高水平法治、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在俯下身子、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紧扣“依法治市、法治稳市”战略,在一体推进“法治拉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找准拉萨公安的定位和任务,以拉萨法治公安建设为抓手,以改进执法工作为切口,在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完善执法制度内容、严密执法监督体系等方面想办法、出实招、抓落实、见实效,努力提高拉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助力提升拉萨公安新质战斗力。
3.在锚定重点、对照落实上下功夫。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拉萨公安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列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细化部署,具体采取起草全年工作要点、列为调查研究课题,以及纳入党委会议程集中研究等方式予以体现,并以听取专题汇报、定期开展评查等形式调度任务进展。
4.在参与立法、政务公开上下功夫。
坚持“小快灵”立法思路,聚焦拉萨公安执法办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基层治理等实践,有序开展立法调研、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听取意见等工作,善于通过立法手段,规范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基本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运行管理,将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事宜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正确处理“公安政务公开”与“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5.在规范决策、完善顾问上下功夫。
严格执行《拉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拉萨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减少决策失误、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坚决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托拉萨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和拉萨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民警团队专业力量,在对外法律事务等事宜合法性审查中发挥更加显著作用,有效压降法律风险。
6.在创新改革、执法质量上下功夫。
持续推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拉萨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落地落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在治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健全行政执法指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方面有针对地研提更多务实举措,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7.在健全监督、依法行政上下功夫。
把准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机关这一定位,把牢“依法行政”是公安机关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充分依托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载体和“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督促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扛牢责任,以上率下、积极示范,形成“层层传导压力、自觉主动而为、全警参与其中”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同时,将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强化结果运行。
8.在带头尊法、维护权威上下功夫。
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做到于法有据、依法用权、审慎用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拉萨公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用实际行动生动践行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承诺。以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为切入点,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9.在学法用法、精准普法上下功夫。
认真落实《拉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带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导全体民警,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等公安业务涉及的法律业务知识,以及法治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全警的法律素养水平。按照“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和《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切实运用公安普法阵地、资源等优势,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持续引导广大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