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部分路段启用“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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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拍点位:
当热路与德吉北路T型路口、当热路与天海路T型路口、当热路与民族北路T型路口、当热路与嘎吉路T型路口。
二、抓拍启用时间:
7月5日至11日期间不予处罚,7月12日将正式启用。
三、抓拍范围: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90条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200元。
此公告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