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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伤赔偿起纠纷 民警调解化矛盾

林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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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林周县公安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推动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主动帮助服务群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6月6日下午,林周县公安局三岩专班成功调解一起涉搬迁群众工伤赔偿纠纷一事。

事件经过:2021年4月10日上午,搬迁群众卓某在康姆桑村二期商品房建设工地务工时不慎从二楼跌落受伤,导致左腿小腿部粉碎性骨折。当时情况紧急,专班民警经过简单固定后将其抬进警车送往军区总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发生后,专班民警联系了工地负责人曾某,并承担其带来的责任,曾某向卓某支付治疗费用5万元。目前,卓某出院在家养伤,由于之前双方未签订了劳动合同,现要求曾某承担其后续复查、药费和误工等费用,曾某拒绝承担支付相关费用,进而两者之间引发了矛盾纠纷。

为防止矛盾升级恶化,三岩专班民警联合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对二人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工地负责人曾某向卓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93000元,且承诺10日内支付。

调解成功后,曾某和卓某父亲白某握手言和说道:“现在的民警真是为群众办事想绝了招,本来我两差点因这事成‘仇人’,硬生生被你们调解成‘哥们’……”

临走时,大家对民警的调解方式连连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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