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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滴滴不忘为民初心 时时刻刻牢记生命至上 城关公安分局接连救助两名跳河轻生人员

城关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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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城关公安全体民辅警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整改、边总结,着眼工作实际,立足现实需求,全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我局吉日、金珠派出所民(辅)警在面对有人意欲跳河轻生的危急警情时,毫不犹豫的选择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挽救生命于危难之间,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7月19日下午17时许,吉日派出所林聚南路警务站接到报警,称有一名女子在靠近拉萨大桥的河水中徘徊,有轻生迹象。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辅)警火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轻生女子下半身已完全被河水淹没,情况十分危急。同时,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拒绝民警的交流和帮助。对此,民警在继续进行语言安抚的同时,缓慢向其靠近以便择机施救。最终,在该女子拨打电话注意力有所分散时,民警迅速向前将其控制,并从水中带离,交由赶到现场的120医务人员处置。经进一步了解,轻生女子罗某(女,39岁,军械厂职工)已怀有七个月身孕,当日因感情问题与男友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来到河边轻生。在经医务人员将罗某带至医院检查确认并无大碍后,民警将其移交家人看管。

   7月26日下午16时许,金珠派出所金珠路警务站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柳梧大桥投河。接到报警后,该站民(辅)警立即携带游泳圈等救生设备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出警民警发现轻生女子已被过路群众打捞上岸。当时,由于河边公园下至岸边的铁门已经关闭,为了不耽误宝贵的抢救时间,出警民警从三米高的护栏石墩直接跳下,为轻生女子进行心肺复苏。期间,该女子一度气息全无,情况危急。但通过民警长达10分钟的持续抢救,最终转危为安,并在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带至医院作进一步观察。在该女子女儿到达现场后询问得知,当日该女子张某(女,59岁,无业)因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加之其体弱多病、健康状况不佳,在走到柳梧大桥上时产生“不拖累子女”的想法,遂从桥上跳下。民警告知其家人,要注意做好心理疏导,避免其再寻短见。

   近年来,城关公安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聚力保平安、凝心促稳定,在平凡中彰显伟大、在奉献中体现价值,涌现出了一批批坚守岗位、甘于奉献、尽职履责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以上两起警情中,无畏无惧、舍生忘我的白玛斯达、顿珠多吉等人,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民辅警将继续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危急关头、关键时刻,奋不顾身、义无反顾地保护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拉萨和城关的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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