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人体生物信息的,发放保安员证。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有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