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公安局
浏览量:次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支队档案管理、信息采集与录入和协助开展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经报请市公安局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7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西藏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四)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志愿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贡献力量;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七)身心健康,身高:男性不得低于168㎝,女性不得低于158㎝;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自愿从事公安刑侦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藏参军退役军人(户口不限);
(十)支队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曾非法出入境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招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截止18时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刑警支队办公大楼四楼政工监察科);
3、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证件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现场填写《西藏自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时间:2019年11月4日下午15:30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大楼二楼党员活动室);
2、体能测评
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5:30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大楼前集合);
3、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大楼二楼圆桌会议室);
(三)体检、政审
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四)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刑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并报拉萨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并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明坤13989904456
拉姆次仁18989088603
特此公告
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2019年10月28日